发布日期:2023-11-17 12:11来源: 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晋发﹝2016﹞50号),进一步激发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动力和活力,根据《山西省市场化选聘开发区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办法(试行)》(晋组通字﹝2018﹞54号)要求,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思路,建立灵活高效的用人机制,提高干部专业化水平,新绛县委组织部、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公开选聘开发区经济总监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原则;坚持注重实绩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市场配置人才,合同契约化管理原则;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原则。
(二)热爱开发区事业,具有与职位相匹配的能力和专业素养,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开拓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处理复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主修经济学、企业管理、工商管理、金融投资专业;
(四)熟悉开发区发展有关政策,懂经济运行、善商务洽谈、能服务企业,有着非常丰富的基层实践经验;
(五)具有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从事经管工作的经历,特别是在主要经济部门上班时间较长的优先;
(三)由开发区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与其签订聘任合同,明确权利义务、薪酬待遇、保险福利等,试用期3个月;签订履职目标合同,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管理,明确岗位工作职责、履职目标等;签订保密合同,实行竞业限制管理,明确法律责任等。
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3日,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4张;填写完整的《市场化选聘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级管理人员报名表》,应聘者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聘任条件如实填写。
核实应聘者是不是满足规定资格条件,重点审查政治品质、从业经历和工作业绩,同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不是真实准确。
综合测评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养、专业素养、领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开拓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以及与选聘岗位的匹配度等。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1.面试人员一定按照规定时间到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大楼四楼会议室报到,迟到15分钟及以上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禁止入场。
3.面试人员不准携带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设备,已带入考点的按要求统一存放,否则,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人员一定严格遵守面试纪律和候考规定,服从管理,违反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相应处理。
1.体检:体检由指定医院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聘人员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背景调查:全方面了解应聘者的能力素质,并对学历、履历、资格条件等情况做核实。全方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背景调查者,视同放弃资格。
聘用人员名单在主要媒体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拟聘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不是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开发区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与其签订聘任合同,明确权利义务、薪酬待遇、保险福利等,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签订履职目标合同,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管理,明确岗位工作职责、履职目标等;签订保密合同,实行竞业限制管理,明确法律责任等。
(一)严格执行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
本公告由市场化选聘开发区高级管理人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