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教授丁元竹在《群言》杂志撰文指出,底层社会建造的底层逻辑是:实实在在地处理好底层人民的衣食住行等日子问题,处理好人们在日常共处中发生的问题和对立。这两个方面的问题处理好了,底层社会建造的底层逻辑也就掌握住了。
社会管理重心下移意味着要重视居民的日常日子,进步居民处理本身问题的才能和水平,经过自治、法治、德治和共建、共治、同享的深层次地交融,建造城市底层社会管理共同体。
一是社区自治要把坚持党的领导、恪守党纪国法、饯别乡规民约有机结合起来,把法令外部束缚与居民心里自律有机结合起来,逐渐的提高底层社会文明程度。乡规民约的履行主体是底层居民,健康的社区日子和和谐的邻里关系是乡规民约得以施行的社会基础。
二是针对部分底层社会问题,应当经过洽谈民主、乡规民约等方法处理。把归于居民的权力还给居民,让居民在享用权力的一起承当本身的责任,并把底层组织从纷繁复杂的日常业务中摆脱出来。习指出,加强和立异社会管理,中心是人。坚持“中心是人”,便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开展理念,努力使底层各项工作严密环绕服务人民大众,依靠大众,求真务实。不从单一维度衡量底层问题,要考虑各项工作、各项政策的适配性、实用性,真实反映和满意大众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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