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全市最低价”之后,现在市场上又冒出了许多“主张零售价”,有的正正规规印在外包装上,让咱们顾客心知肚明,而有的却滥竽充数,把它同“明码议价”相混,有意误导顾客,令人看不懂。
日前,记者去某五金商铺购买三件套的水龙头,标牌上写有“主张零售价1558元”,见记者在此停留,营业员当即迎了过来:“看你面善生疏,不说也是这儿的常客了。这样吧,咱们不挣钱,以底价858元卖给你。”营业员如此大方,记者在被宠若惊之余,疑虑顿生,哪敢就此买下!
为此,咱们造访了物价部门的有关同志。据行家介绍:在一般的情况下,主张零售价的制定是厂家按照产品的本钱、质量、销量和品牌、技术上的含金量的价值,一起权衡考虑商家应得的赢利和消费的人的承当承受的才能,按必定的公式套算得出的,其意图是防止商家私行进步产品零售价格,损害顾客的利益,然后更好地标准消费市场及维护产品品牌利益。商家的一般做法,也仅仅把厂家的主张零售价用作内部参阅,正常情况下不会挂到厅堂里露脸。因而,在大众场合“出头露面”的“主张零售价”与“此地无银三百两”无异,不行轻信。
看来,“主张零售价”这一特定的内容若被一些不法厂商使用,就会富含“水分”。对此,消协方面人士提示顾客多长个心眼,避免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