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完结人口普查数据处理作业,依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计划》,拟定本计划。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处理作业依照“一致安排、光电录入、分级处理”的准则,在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一致领导下安排施行。以普查表为直接处理目标,采纳国家、省、地市分级数据处理形式进行。各级普查安排要严格执行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一致规则的数据处理作业流程和操作规范,担任完结本级数据处理作业任务,按规则的时刻、数据格式和要求上报(接纳)普查数据。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处理作业任务是:完结《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短表》(以下简称“普查表短表”)及封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长表》(以下简称“普查表长表”)及封面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逝世人口调查表》(以下简称“逝世表”)及封面的一切信息录入、修改、审阅、上报,并在此基础上完结数据汇总、材料开发以及数据库建造等作业。
第一阶段为预备阶段,在2010年11月20日前完结。首要任务是:做好普查数据处理的各项预备作业,包含:拟定人口普查数据处理作业计划和施行细则;拟定有关数据处理的各类规范;研发数据处理软件;数据处理作业试点;数据处理人员的技能培训;数据处理设备收购及作业环境预备等。
第二阶段为数据处理和上报阶段,在2011年4月25日前完结。首要任务是:安排完结地市级人口普查表的光电录入、图画存储作业;安排完结光电录入数据的加载、审阅、校正和上报等作业。
第三阶段为数据加工汇总阶段,在2011年12月31日前完结。首要任务是:完结人口普查汇编材料的分类汇总和排版制表作业,完结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处理作业总结。
第四阶段为人口普查数据库建造阶段,在2012年6月30日前完结。首要任务是:依据需求进行人口普查数据库建造作业。
数据处理作业依照“一致安排、光电录入、分级处理”的准则安排施行,在地市级会集安排光电录入,国家、省、地市三级处理。有条件的区域,能够在地市的一致安排下,将数据处理的光电录入作业延伸到县区级进行,但县区有必要确保足够的数据处理人员和必备的数据处理环境。
人口普查数据处理作业要求:一致技能环境规范,一致数据处理规范,一致数据处理软件,一致安排数据上报。首要作业流程如下:
(一)对普查表短表和封面、普查表长表和封面、逝世表和封面的一切信息悉数选用光电录入方法进行数据收集,并生成以县为单位的普查表图画文件和数据文件。
(二)对光电录入的数据进行修改、审阅、过错修正后,生成净化后的数据文件。
(四)国家、省、地市按要求对数据进行汇总。县区级由地市级汇总后反应数据。有条件的县区,也可自行完结普查数据汇总作业。
(五)国家、省级要树立人口普查数据库,有条件的地市也能够考虑人口普查数据库的建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