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狐体育直播首页: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2-12 04:10:40 来源:火狐体育app官方 作者:火狐app体育下载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星期一)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4人,其中监事赵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书面委托监事董雪峰先生代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8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能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于2023年12月2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议案1.00和议案2.00涉及关联交易,控制股权的人及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须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12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1.登记方式:电线.登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开发区中心街6号东楼19层1915室,邮政编码:030032

  4.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互联网投票。参加互联网投票具体操作的过程见附件1。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下午3: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为提升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焰控股”、“上市公司”或“公司”)资产规模,确保山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集团”)及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燃气集团”)切实履行各自出具的《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蓝焰控股拟以现金收购山西能源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产集团”)持有的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煤层气”或“标的公司”)8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评估机构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定估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信大华”)出具的《山西能源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向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81%股权所涉及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3)第8495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标的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6月30日经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44,480.00万元。以上述评估值为基础,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山西煤层气81%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或“标的股权”)的最终作价为36,028.80万元。本次交易已获得华新燃气集团批准,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评估报告》已经华新燃气集团备案。除上述已取得批复及备案外,本次交易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的批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山西煤层气系公司控制股权的人燃气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能产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与山西煤层气同属于燃气集团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3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8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联涛先生、王春雨先生、余孝民先生回避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公司与能产集团于2023年12月11日在山西省太原市签署了《山西能源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待生效条件满足后,协议正式生效。

  4、注册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A座15层、16层)

  7、经营范围:建设工程:能源、煤化工项目的建设开发和生产;燃气经营;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自有资金对交通运输业、高新技术产业、房地产业的投资;电力供应:配电、售电业务;煤炭批发;焦炭、钢材、建材(除林区木材)、五金交电、矿产品(除专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燃气集团64.23%股权,华新燃气集团受托履行该股权的股东职责。

  注:图中虚线部分表示华新燃气集团受托履行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所持燃气集团国有股权的股东职责。

  经营范围:煤层气的投资与技术开发;煤层气管网及加气站的投资、建设管理;燃气设备及配件的销售、技术咨询服务;燃气经营:液化天然气的生产(仅限设立沁水分公司时使用)、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标的公司控制股权的人为能产集团,持有标的公司81%股权。能产集团情况详见本公告之“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注:财务数据已满足《证券法》要求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本次交易完成后,山西煤层气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及财务情况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及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别的损害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能产集团持有的山西煤层气部分股权已质押给燃气集团,能产集团、燃气集团已同意于本次交易交割日前解除标的股权涉及相关质押。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中,对应860万元股权被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被执行人为能产集团,执行文号(2022)粤0304执异974号。能产集团正在积极办理解除冻结手续,并于《股权转让协议》中承诺于交割日前解除标的股权的司法冻结,确保其持有的标的股权可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转让至上市公司名下。除前述股权质押和冻结情况之外,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山西煤层气不存在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山西煤层气的另外的股东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已同意放弃对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根据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卓信大华出具的《评估报告》,以2023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两种方法对山西煤层气100%股东权益进行了评估,最终选取收益法为评估结果,山西煤层气的整体评价估计价格为44,480.00万元,上述评估结果已经华新燃气集团备案。

  据此,本次交易标的股权即山西煤层气81%股权的评估值为36,028.80万元,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山西煤层气81%股权的最终作价为36,028.80万元。

  转让方将其合法持有的标的股权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以支付现金方式受让转让方持有的标的股权。

  (1)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标的股权的交割日。自交割日起,受让方即成为拥有标的公司81.00%股权的标的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行使作为标的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双方及标的公司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本次交易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并不影响标的股权的交割和相关股东权利义务的享有和承担。

  (2)本协议生效后十日内,双方及标的公司应共同配合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标的股权过户登记至受让方名下的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交易中,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以经资产评定估计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确定的并经华新燃气集团备案的评估结果确定,即转让价款=经华新燃气集团备案的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值×81.00%。

  根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定估计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6月30日),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值为44,480.00万元,双方据此确定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为36,028.80万元。前述资产评估结果已经华新燃气集团备案。

  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评估基准日与本次交易交割日期间,标的公司的收益归受让方享有,亏损由转让方按本次交易前转让方持有的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向受让方补足。

  1、双方承诺,双方拥有充分的权力和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会导致:(1)违反其内部组织性文件和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或违反其适用的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2)违反任何其为一方的重要合同、协议、许可,或法院、政府部门及监督管理的机构作出或颁布的裁决、命令、决定及指令。

  2、双方承诺,积极办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批手续、过户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签署、出具相关文件,积极协助对方和标的公司办理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手续、履行相关的义务。

  3、双方承诺,其向对方提供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部分标的股权已质押给山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部分标的股权因转让方涉及诉讼被司法冻结,转让方承诺于交割日前解除标的股权的质押和司法冻结,确保其持有的标的股权能够依据本协议约定转让至受让方名下。除前述股权质押及股权冻结情况外,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股权完整的所有权与完全的处分权,没有其他权利上的瑕疵,不存在股权权属纠纷;标的股权不存在任何股权代持或优先权等第三方权利的情形,并保证标的公司的其他股东放弃对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标的股权不存在其他被设置质押等担保权利或因其他任何原因被采取冻结、查封等司法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不存在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负担、责任或纠纷。

  (2)转让方及标的公司已按照受让方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的要求完整、准确的披露了所有信息,不存在未予披露的或有负债、对外担保、诉讼仲裁事项、行政处罚事项、有重大影响的协议或承诺等。

  (3)标的股权过户登记至受让方名下之前,转让方对标的公司的出资已经全部实缴到位,未经受让方书面同意,不增加任何形式的负债、担保,不进行任何的资产处置,不改变主营业务相关资质,不放弃任何合同权利。转让方在标的股权过户登记至受让方名下之前应当积极维持标的公司的正常经营。

  (4)转让方保证标的公司业务及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已具备开展相关业务和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的各项资质、授权、许可并已办理相关审批或备案手续;标的公司所拥有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标的公司所使用资产的各项手续齐备、使用协议和使用行为合法有效。标的公司不会因本次交易导致违法违规,不会导致标的公司违反其他承诺或协议约定,不会导致标的公司遭受损害。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同时满足后生效:

  3、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如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未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形,由双方各自承担。

  蓝焰控股的主要业务为煤层气勘查、开发与利用及煤矿瓦斯治理,而山西煤层气主要也从事煤层气的抽采业务,与蓝焰控股存在同业竞争,本次交易完成前,标的公司由上市公司受托管理以暂时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本次交易是燃气集团和华新燃气集团做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推进落实,有利于解决蓝焰控股与燃气集团在煤层气抽采业务的同业竞争问题。

  本次交易完成后,山西煤层气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从长远发展来看,交易的完成可为公司增加煤层气业务体量,并推动整合规划,能进一步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本次交易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及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确保相关条款公允,并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债务重组等情况。

  自2023年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与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及相关主体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4.5亿元(不含本次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均为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中进行了披露。

  除本次关联交易已公告的事项外,本公告日前12个月内,公司与本次交易关联人之间未发生其他购买资产或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审阅相关资料,本次收购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81%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解决了公司的同业竞争,从长远发展来看,能进一步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交易价格经符合《证券法》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确定,并经有权国资监管机构备案,价格公平合理,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及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董事会在表决此项关联交易提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审议和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收购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81%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2、标的公司主要业务为煤层气抽采,其经营效益受经济形势、煤层气市场价格波动等影响,标的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后续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7、《山西能源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向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81%股权所涉及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8、蓝焰控股关于收购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81%股权暨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蓝焰煤层气”)根据日常生产经营及冬季保供需要,拟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调整,包括新增、调增、调减项目,总计调整22,586.9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拟新增13项关联交易预计共计12,117.831万元,主要包括向关联人采购与销售煤层气及电力,提供煤层气井施工、技术服务,接受关联人提供培训等各项服务。

  2、拟调增7项关联交易预计共计25,016.12万元,主要包括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燃料动力、销售煤层气业务,接受关联人提供维修等各项服务。

  3、拟调减9项关联交易预计共计14,547.00万元,主要包括向关联人采购LNG及电力、销售煤层气、提供技术及运输服务、设备出租业务,接受关联方提供技术服务、煤层气井租赁业务。

  自2023年2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03)至本次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同一关联方及其下属公司累计调增及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共计37,133.951万元,已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议案除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外,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205,038.00万元。本次调整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227,624.951万元。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关联董事刘联涛先生、王春雨先生、余孝民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1.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波,注册资本50亿元,注册地址为山西示范区新化路8号,主营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建筑科研与设计等。截至2023年一季度末,关联方总资产1,760.33亿元,净资产495.45亿元,2023年一季度营业收入227.06亿元,利润总额4.02亿元。

  2.山西省文化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永平,注册资本50亿元,注册地址为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226号高新动力港1幢,主营旅游景区的投资、开发及运营管理等。截至2023年6月末,关联方总资产650.88亿元,净资产204.25亿元,2023年二季度营业收入72.10亿元,利润总额0.41亿元。

  上述关联方均与公司同属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方及其控制的公司(本公告列示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正常,具备履约及支付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公告内涉及的其他关联方信息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关联交易内容:本次交易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与销售煤层气及电力、提供煤层气井施工服务,向关联方提供及接受有关技术服务等业务。

  定价原则及依据:设备采购、煤层气采购与销售、劳务服务均按照市场定价,价格随行就市,其中煤层气采购与销售业务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调整;通过公开招标的业务,以中标价作为交易价格;电力采购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销售煤层气产品、电力采购按月结算,设备和材料采购、有关劳务服务等其他业务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执行。

  1.公司所属蓝焰煤层气公司与山西晋城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签订煤层气(管输)购销合同,双方约定通过管网输送方式供气,结算执行月结月清付款制度。

  2.公司所属蓝焰煤层气公司与山西华新数智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二级中心端设备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出卖人向买受人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及服务,质保期一年。

  3.公司所属蓝焰煤层气公司与山西晨光物流有限公司商贸分公司签订煤层气(管输)销售合同,供气点在中石油408站,结算执行月结月清付款制度。

  4.公司所属蓝焰煤层气公司与黎城森众燃气有限公司签订煤层气(管输)销售合同,供气点在中石油408站,结算执行月结月清付款制度。

  5.公司所属诚安公司与山西铭石煤层气利用股份有限公司泽州县分公司签订煤层气(CNG)销售合同,双方约定计量以卖方充装单为准,结算执行月结月清付款制度。

  6.经公开招标,公司所属蓝焰煤层气公司与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岳城煤矿地面抽采井工程施工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地点在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岳城煤矿,工程内容为在岳城煤矿布置的5口地面煤层气井,工期按合同约定执行。

  7.经邀请招标,公司所属蓝焰煤层气公司与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签订关于胡底煤业地面瓦斯治理工程采动井施工合同,施工地点在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胡底煤业,工程内容为在胡底煤矿布置的1口地面煤层气采动井,工期按合同约定执行。

  8.公司所属工程研究公司与煤与煤层气共采国家重点实验室签订技术委托开发合同,受托对微生物及压裂用杀菌剂对高阶煤储层伤害的有关研究,双方约定进度计划按四个阶段进行,合同签订60日内支付总金额50%,完成后30日内支付尾款。

  9.公司所属漾泉公司与阳泉新宇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关于高产高效工作面煤层气(瓦斯)地面抽采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技术指导项目的技术服务合同,对施工的三口L型井进行技术指导及报告研究。

  10.公司所属漾泉公司与山西九洲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废油桶处置服务合同,双方约定由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经营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性的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有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是合理的、必要的。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具备可持续性特征,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独立运营、财务情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调整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冬季保供需要,是公司正常经营性的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有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是合理的、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事项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二)经审阅相关资料,本次调整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经营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性的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有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是合理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与各关联方的交易具备可持续性,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独立运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其审议和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星期一)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刘联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和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由于刘联涛先生、王春雨先生在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余孝民先生在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此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刘联涛先生、王春雨先生、余孝民先生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8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刘联涛先生、王春雨先生在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余孝民先生在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此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刘联涛先生、王春雨先生、余孝民先生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收购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8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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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3日,《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方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即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这是21世纪以来第20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回顾11个“一号文件”,一个鲜明的主题一以贯之——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自动化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蒸蒸日上与逐步成熟的背景下,数字农业正成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变革与高水平发展的核心驱动因素,因此,改造和提升传统农牧业、开拓创新现代智慧农牧业,快速推进农牧业的现代化、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已成为农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   农牧业即农业和畜牧业。农业是人们利用动植物体的生活机能,把自然界的物质和能转化为人类需要的产品的生产部门。畜牧业最重要的包含牛、马、驴、骡、骆驼、猪、羊、鸡、鸭、鹅、兔、蜂等家畜家禽饲养业和鹿、貂、水獭、麝等野生经济动物驯养业。它不但为纺织、油脂、食品、制药等工业提供原料,也为人民生活提供肉、乳、蛋、禽等丰富食品,为农业提供役畜和粪肥。依据市场调研在线年中国畜牧业行业市场经营管理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分析,2016年,中国畜牧业总产值达到7.8万亿元,占中国农牧业总
  • 火狐app体育下载:崔海峰:数智化是确定性产业趋势 数据价值挖掘决定数智化深度

    火狐app体育下载:崔海峰:数智化是确定性产业趋势 数据价值挖掘决定数智化深度

      尊敬的邬院士和王院士,各位领导和大家下午好,我是来自华为公司金融系统部的崔海峰,我想和大家伙儿一起来分享的主题是科技自立自强,助力数智金融新生态可持续发展。   邬贺铨院士有一个图讲到了数字化的经济发展的履历,我有两个图,中国在过去十年我们的经济发展非常快,能够正常的看到我们在从国家统计局看到的数据,整个相关的产业在过去这些年的发展比重是在逐年的提升,那么在2022年,整个的发展占我们国家GDP的比重已经达到了41.5%,超过了50万亿的规模。   过去这些年,整个数字经济的增长速度都是超过了10%,发展得非常快。但是我们从另外一张图看到,各个行业来讲我们的数字化程度其实还是不一样的,大家能够看到在整个图的最底端,我们能看到农业、矿业,包括建筑业,整个数字化的程度相对来说还是比较慢的。跑在前面引领的反倒是金融业、互联网行,还有媒体资讯相关的行业。在数字化水平上,他们的发展是更快,处于创新和引领的地位。   那么从另外一个方向来看,从上千年的农业经济到最近几百年的工业经济,最近这几十年我们又发展出了数字经济,在第四次工业革命之后,互联网起来了,现在我们经历了第五次工业革命,数字
  • 火狐app体育下载:为啥说企业数智化转型是“一把手工程”?

    火狐app体育下载:为啥说企业数智化转型是“一把手工程”?

      在阿里云2020新零售峰会上,雅戈尔CIO章凯栋在演讲中提到,今年雅戈尔之所以在疫情中表现优异,其原因朴实无华:他们早在2018年便开始与阿里云合作进行数智化转型。   章凯栋的演讲反映了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2020年虽然是数字化大年,但是能直接体现在业绩中的,其实是突然到来的线上红利,以及过去几年积累的厚积薄发。而企业内部推进数智化的努力,还没有到收获的时节。   人人都知道在寒潮时避风,但是不是人人都知道要在春天播种。阿里云智能总裁张建锋提到,疫情之后,如何将它们与自身业务结合在一起,正考验着所有企业的智慧。   作者:钱皓 编辑:安吉拉 01联通渠道孤岛与在白纸上作画相比,画龙点睛是一项更困难的工作。 在贯穿整个2020年的数字化浪潮洗礼下,大多数企业已经达成了这样的共识:开网店、做直播等业务线上化措施,只是企业转型最表层的内容。数字化运营的目的,并非是以线上销售作为线下销售的补充,而是在获得新增量的同时也加强数据沉淀,然后深度挖掘数据对业务的驱动能力,实现价值增量。   在这样的认知下,如何加速数字化转型,慢慢的变成了公司发展的重要环节。与此同时,也有不少企业具备了
  • 火狐app体育下载:【48812】我国首艘数智化认证可移动式海上勘测实验渠道交给

    火狐app体育下载:【48812】我国首艘数智化认证可移动式海上勘测实验渠道交给

      5月20日,我国电建集团中南院海上勘测实验渠道(以下简称中南院520海上勘测实验渠道)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海西重机码头交给。据介绍,这是我国首艘数智化认证的可移动式海上勘测实验渠道。   中南院520海上勘测实验渠道选用四腿自升式,具有流线平方米超大的甲板面积,可以彻底满意60人接连25天海上作业的需求。该渠道规划作业水深75米,极限作业水深高达85米,满意我国规划各海域风电场工程勘测调查,可展开高精度的海洋勘测作业及海洋资源勘测、地球科学研讨。   此外,该渠道还可作为载体和实验验证配备,服务新式海洋勘探配备实验、实证研讨。   据了解,中南院520海上勘测实验渠道是目前国内数智化程度最高、集成功用最全的海上综合性工程勘测、科研渠道。我国电建集团中南院为渠道定制化研发了数字孪生体系、智能能效办理体系、数智勘测体系和智能监控体系。这些体系在会聚气候、水文、应变等监测数据基础上,经过数字孪生、数值反演、AI智能剖析等数智技能的集成使用,可完成对渠道飞行状况、能效状况、结构状况的实时动态监控,为设备猜测性保护及渠道运转战略供给科学决策支撑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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