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
近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我国银保监会关于浙商银行马红任职资历的批复》(银保监复〔2021〕905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我国银行稳妥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核准马红女士的董事任职资历。
马红女士的简历详见本公司2021年6月1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暂时会议抉择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
经我国银行稳妥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我国人民银行同意,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簿记发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无固定期限本钱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于2021年11月26日发行结束,发行规划为人民币250亿元,前5年票面利率为3.85%,每5年调整一次,在第5年及之后的每个付息日附发行人有条件换回权。本期债券将在中心国债挂号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结债券挂号和保管。
本期债券征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根据适用法律和主管部门的同意用于弥补本公司其他一级本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