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5月18日音讯,针对近来商场重视度较高的8亿元买入“假理财”一事,浙商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回复新浪财经称,两款理产业品发生在2015年6、7月份,该行已于2017年7月前全额回收出资本金及收益,未形成经济损失。过后,浙商银行在准则、体系、流程等方面做了更为严厉的把控,没有再次发生此类问题。
近来,据裁判文书网发表,浙商银行西安分行于2015年6月购买了一款4亿元的保本打理产业的产品,期限2年,预期年化收益率6.8%,产品的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6.920,-0.08,-1.14%)重庆市分行乾元保本型理产业品2015年第16期”。同年7月,浙商银行上海分行购买了建行重庆市分行出售的乾元保本型理产业品17期,金额4亿元,期限2年,预期收益6.8%,出售方为建行重庆XX支行。
经查发现,这是一同以理财为幌子、以套取银行资金的欺诈活动,背面策划者为建设银行职工张某。终究,张某因犯受贿罪,于2017年12月26日被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百万元。
关于上述“假理财”工作,浙商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新浪财经表明,报导提及的2款理产业品,发生在2015年6、7月份,该行已于2017年7月前全额回收出资本金及收益,未形成经济损失。
此外,该负责人还着重称,浙商银行两家分行在该事务处理过程中按该行相关准则到对方支行现场进行核保核签,在工作场所当面见证了合同用印等流程,法令手续有用。工作发生后浙商银行行在准则、体系、流程等方面做了更为严厉的把控,没有再次发生此类问题。